女子被儿子骗后还帮助诈骗一老人55万余元,母子均已获刑
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
儿子虚构理财投资骗钱,女被其母被蒙骗后非但没有制止,儿骗反而加入其中帮儿子诈骗身边的后还获刑熟人。6月16日,帮助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——被告林某(化名)联合其母亲林某花(化名)获得被害人信任,诈骗以投资理财为由诈骗一老人55余万元养老钱,老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某、元母林某花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,均已并处罚金。女被
陈某(化名)和林某花都是儿骗扬州的老阿姨,二人关系一直不错。后还获刑去年夏天,帮助林某花多次找陈某借钱,诈骗称其子林某在外搞金融投资理财,老人急需续交预存金和缴税才能拿回先前的元母投资款。陈某答应,林某花母子拿到借款还打了欠条,并许诺有高额回报。
然而,期限到后,林某一直找借口拖延,后来还注册了一个新的微信号冒充同事,在朋友圈发布金融理财投资的消息,又获得陈某的信任。后来林某继续向陈某借钱,最终金额累计达55万余元。直到去年底,陈某听说林某还向自己儿子的朋友借钱,意识到被骗后报了警。
林某花、林某母子承认虚构理财投资骗财的犯罪事实。经查,林某先后先后诈骗陈某80多次,骗得55余万元,其中其母林某花参与共同诈骗10余万元,诈骗所得钱款均被林某挥霍一空。据林某花称,起初她也被儿子蒙骗,但后来得知真相后,依然为儿子诈骗提供帮助。林某花早年离异,儿子跟着她生活,尽管经济困难,她仍对儿子十分宠溺,对其行为过于放纵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被告人林某花明知林某对他人实施诈骗,仍为其提供帮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其中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
在案件审理期间,广陵法院加大案件追赃挽损力度,最大程度挽回老年人的经济损失。其中,根据赃款去向查明被告人林某在某网络平台充值255582元用于平台消费,经与该公司多次沟通协商,阐明相关刑事政策,最终将该充值款全部追回。在案件宣判当天,法院将这笔钱返还给了受害人。法院表示,将对剩余诈骗款项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。
(责任编辑:综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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